知识图谱
碳配额及分配方法
碳排放权交易作为一种运用市场手段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政策工具,受到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的采纳。截至 2021 年,全球共有33个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已投入运行,覆盖电力、工业、航空、建筑等多个行业。正在运行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司法管辖区的温室气体排放量、GDP、人口分别约占全球总量的 16%、54%、1/3。此外,全球共有22个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正在计划或建设中。
碳交易的前提是碳排放的准确量化。如何保证配额分配公正合理,是碳市场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而碳排放配额不仅仅是一个数字,更是关系到企业生产成本和经营利润的重要资产,碳配额计算和分配的准确性、公允性、透明性,可以提升系统的公信力,并使得政策制定者和交易主体间的信息流动更加畅通,促进各相关行业准确理解规则,并贡献行业知识。
一、 试点碳市场总结
2021年7 月16日,中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线交易,地方试点碳市场与全国碳市场并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交易中心位于上海,碳配额登记系统设在武汉。企业在湖北注册登记账户,在上海进行交易,两地共同承担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支柱作用。
二、碳交易制度中的配额分配
碳配额
【释义】: 是指经政府主管部门核定,企业所获得的一定时期内向大气中排放温室气体(以二氧化碳当量计)的总量。
【通俗解释】: 纳入碳交易的企业允许的碳排放额度。企业为了履约,每年必须核销与自身排放量等量的配额,它是碳市场的主要交易产品。
碳排放配额分配是碳排放权交易制度设计中与企业关系最密切的环节。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建立以后,由于配额的稀缺性将形成市场价格,因此配额分配实质上是财产权利的分配,配额分配方式决定了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成本。例如,分配方法可能成为影响企业在确定产量、新的投资地点以及将碳成本转嫁给消费者的比例等问题上的决策的关键因素。基于上述原因,配额分配方法亦会影响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经济总成本。
配额分配总体框架
根据《全国碳排放权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方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含自备电厂)和航空等八个行业中年度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约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及以上的企业或经济主体(简称成“重点排放单位”)。各省级、计划单列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适当扩大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行业覆盖范围,增加纳入的重点排放单位,报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管理的温室气体包括企业化石燃料燃烧排放的二氧化碳、水泥和化工等部分行业工业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碳、电力热力消费间接产生的二氧化碳。
配额总量是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企业的排放上限,根据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国家重大产业发展布局、经济增长预期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等因素确定,具体按照“自下而上”方法设定,即由各省级、计划单列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分别核算本行政区域内各重点排放单位配额数量,加总形成本行政区域配额总量基数;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以各地配额基数审核加总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有偿分配、市场调节、重大建设项目等需要,最终研究确定全国配额总量。
三、分配方法
配额分配有两种基本分配方法。政府既可选择通过拍卖出售配额,又可选择向参与者或其他有关主体免费发放配额。鉴于免费配额可通过三种主要方法进行分配,因此配额分配共计有四种方法(拍卖和三种免费分配)。
免费配额--基准线法
若能确保基准设计的连贯性、一致性与审慎性,使用固定的行业基准法可持续激励相关主体以高成本效益的方式实现减排目标(包括通过需求侧的减排)。此外,固定的行业基准法同样可以奖励先期减排行动者。然而,若基准值未经精心设计,可能无法实现上述优势。同时,固定的行业基准法也是一种耗时长久和对数据要求较高的分配方法。固定的行业基准法在防范碳泄漏方面的效果可能好坏参半,且仍有赚取暴利的可能性。用于确定向重点排放单位发放免费配额额度的产量可以是历史数据,亦可是实时数据,若使用实时数据则须进行更新。
以发电行业为代表的第一批考虑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行业,大多满足采用行业基准法计算配额的要求。若采用行业基准法进行配额分配,其配额计算满足以下基本框架:
首先,配额分配和履约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是相互对应的,两者的边界应一致,即针对这一边界内的排放设施发放的配额,在履约时也是通过核算这一边界内的排放水平确定需要上缴的配额量。基准法是通过产品产量来确定配额的,其对应排放量的核算边界是生产该项产品的设施,按照生产不同产品的不同设施各自对应的基准线确定配额量,再汇总得到整个重点排放单位履约年度内的配额量。具体公式如下:
免费配额--历史排放法
历史排放法能够补偿因搁浅资产引致的损失。在管理下游排放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中,历史排放法可成为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平稳过渡期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方式。只要分配水平没有根据企业实际排放进行事后更新,历史排放法便可为促进以高成本效益的方式实现减排目标提供强大动力。通过提供针对搁浅资产风险的补偿,历史排放法亦有助完成向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平稳过渡。然而,该方法也增加了赚取暴利的可能性并且在碳泄漏防范方面的效果较弱,若与事后调节相结合,则可能导致扭曲的价格信号,且无法奖励先期减排行动者。
免费配额--历史强度法
与固定的行业基准法相同的是,政府部门可选择使用历史或实时数据计算企业应得的免费配额额度。使用实时数据时需定期更新,这种分配方法可有效防止碳泄漏,并奖励先期减排行动者。然而,若使用行业碳排放强度基准,这种分配方法可能造成行政管理上的复杂性。不断激励相关主体采取高成本效益方式实现减排目标,这需要以审慎的连贯一致的基准设计为前提,需要保护需求侧减排的动力,且当免费配额分配水平整体较高时,政府部门需将配额控制在总量控制目标范围内。
以拍卖方式出售配额
政策制定者通过一种不容易导致市场扭曲的方法,并为公共收入提供新增长点。拍卖是一种简单方便且行之有效的方式,能够使配额价高者得。拍卖方式不仅提供了灵活性,对消费者或社区的不利影响进行补偿,同时也奖励了先期减排行动者。然而,拍卖对防范碳泄漏效果甚微,且无法补偿因搁浅资产而导致的损失。
事实上,多数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并未选择以单一形式(拍卖或免费发放)分配所有配额,而是采用混合模式,使得某些行业中的重点排放单位能够获得部分,而非全部免费配额。一般来讲,这种方式能够确保那些被认为切实存在碳泄漏风险的行业通过适当的免费配额分配免于碳泄漏。此类行业通常借助两类主要指标加以识别碳排放强度和受(碳排放)交易的冲击程度。
四、碳市场配额分配方法总结
试点省市中,绝大多数都使用三种方法结合来发放配额,但各省市也有不同之处:
1)北京市对水泥、石化、服务业、其他行业区分既有设施和新增实施,既有设施采用历史排放法,对新增设施采用基准线法;
2)根据《广东省2019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广东省采取的就是有偿配额与免费配额结合的混合模式,例如:电力行业免费配额比例为95%,有偿配额比例为5%,有偿配额自愿购买;
3)重庆市采取自主申报的配额分配方式,以历史排放为基础结合博弃方法形成其独特的配额分配方法。
配额核定工作流程
1)制定配额分配方法:国家主管部门
2)出台配额分配技术指南:国家主管部门确定各纳入行业的配额分配具体方法、公式及参数、分配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
3)配额预分配:省级主管部门依照配额分配方法和技术指南的要求,基于与配额分配年度最接近的历史年份的主营产品产量(服务量)等数据,初步核算所辖区域内纳入企业的免费发放配额数量。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后,在注册登记系统中作为预分配的配额数量,进行登记。
4)确定最终配额数量:省级主管部门依照最终确定的配额分配方法和技术指南的要求,基于配额分配年度的主营产品产量(服务量)、新增设施排放量等核查数据,核算所辖区域内纳入企业的最终配额数量,多退少补。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后,在注册登记系统中作为最终配额数量,进行登记。
国内配额分配现状
国际碳交易市场对碳配额的分配方法主要有历史法、基准法和拍卖法,由于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还在探索学习的阶段,七个试点大多采用了历史法计算配额数量,同时对于绝大多数配额进行免费发放。除了电力和供暖领域,基准法尚未大规模使用,但是越来越多的试点开始尝试通过拍卖的手段为控排企业提供有偿配额。
目前,不包括重庆试点在内的其他六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已分配了10 亿多吨二氧化碳排放配额,大多企业对于分配制度大体满意。但是也有不少学者认为需要改进目前的配额计算过程和分配方式,最重要的是增加整个过程的透明度。
同时,目前分配的免费配额比例较高,许多学者专家建议,应逐步降低免费配额的比例,并谨慎考虑行业的承受能力和竞争环境。政府需要向市场传递碳配额将从紧的信号,这有利于引导企业进行节能减排的投资,提高能源效率和管理碳资产,为中国经济发展结构的转型奠定基础。
尽管越来越多的试点在碳配额分配上引入拍卖机制,但对于拍卖的底价、拍卖的总量和拍卖款项的用途方面,需要认真研究,尽量减少政府对拍卖的干预,提高市场的总体效率。当然,通过公共竞拍平台,用市场机制发现碳价格是成本效率较高的拍卖方法,不过仍有许多问题尚待解决,例如,拍卖的法律地位、谁是拍卖方等。
五、展望
在配额分配的公正性方面,全国碳市场配额分配的方法是全国统一、公开透明的。企业根据排放情况可以自行计算,得出应该获得的配额数量。配额分配的基础是经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查后的碳排放相关数据,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重点排放单位对排放数据的核查结果乃至分到的配额有疑义的还可以复核申诉。
在配额分配的合理性上,目前配额采取的是以强度控制为基本思路的行业基准法为主,实行免费分配。这个方法基于实际产出量,对标行业先进碳排放水平,配额免费分配而且与实际产出量挂钩,既体现了奖励先进、惩戒落后的原则,也兼顾了当前我国将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列为约束性指标要求的制度安排。在配额分配制度设计中,考虑一些企业承受能力和对碳市场的适应性,对企业的配额缺口量作出了适当控制,需要通过购买配额来履约的企业,还可以通过抵消机制购买价格更低的自愿减排量,进一步降低履约成本。
来源:云数轻碳